注音 ㄍㄨㄚˋ ㄑ一ˋ
拼音 guà qì
⒈ 以《易》六十四卦與四時、月令、氣候等相配之法。相傳文王序《易》,以《坎》、《離》、《震》、《兌》為四時卦,其二十四爻分主二十四節氣。以《復》、《臨》、《泰》、《大壯》、《夬》、《幹》、《姤》、《遁》、《否》、《觀》、《剝》、《坤》配十二地支,為十二月訊息卦,其七十二爻分主七十二候。其餘四十八卦,分佈十二月,每月加訊息卦共五卦,分配君臣等位,其三十爻,以配一月日數。凡此,統稱之為卦氣。其說出自漢孟喜、京房等。參閱清莊存與《卦氣解》。
⒉ 術數家用八卦配《洛書》數,本於陽卦奇、陰卦偶之說,以奇偶分陰陽,也叫卦氣。
⒈ 以《易》六十四卦與四時、月令、氣候等相配之法。相傳 文王 序《易》,以《坎》、《離》、《震》、《兌》為四時卦,其二十四爻分主二十四節氣。以《復》、《臨》、《泰》、《大壯》、《夬》、《乾》、《姤》、《遯》、《否》、《觀》、《剝》、《坤》配十二地支,為十二月訊息卦,其七十二爻分主七十二候。其餘四十八卦,分佈十二月,每月加訊息卦共五卦,分配君臣等位,其三十爻,以配一月日數。凡此,統稱之為卦氣。其說出自 漢 孟喜、京房 等。參閱 清 莊存與 《卦氣解》。
⒉ 術數家用八卦配《洛書》數,本於陽卦奇、陰卦偶之說,以奇偶分陰陽,也叫卦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