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ㄔㄨ ㄕㄜˋ
拼音 chū shè
⒈ 出外居住。
⒉ 謂離開居喪時的住室。
⒊ 謂入贅之婿驅逐不貞的妻子。
⒋ 謂入贅之婿超過一定的年限,攜妻出外與岳父母分開居住。
⒌ 猶出竅。
⒈ 出外居住。
引《左傳·成公十五年》:“魚石、向為人、鱗朱、向帶、魚府 出舍於 睢 上。”
《孟子·梁惠王下》:“大戒於國,出舍於郊。”
《史記·留侯世家》:“沛公 入 秦 宮,宮室帷帳狗馬重寶婦女以千數,意欲留居之。 樊噲 諫 沛公 出舍, 沛公 不聽。”
⒉ 謂離開居喪時的住室。
引《漢書·常山憲王舜傳》:“漢 使者視 憲王 喪, 梲 自言 憲王 病時,王后、太子不侍,及薨,六日出舍,太子 勃 私姦、飲酒、博戲、擊築,與女子載馳,環城過市,入獄視囚。”
顏師古 注引 如淳 曰:“出服舍也。”
⒊ 謂入贅之婿驅逐不貞的妻子。
引《元典章·刑部四·犯奸出舍》:“令 張乞僧 將妻出舍,與伊父同居舍下。”
⒋ 謂入贅之婿超過一定的年限,攜妻出外與岳父母分開居住。
引《元典章·戶部四·嫁聚寫立婚書》:“或女婿養老、出舍,爭差年限,訴訟到官。”
《元典章·戶部四·嫁聚寫立婚書》:“若招召女婿,指定養老或出舍年限,其主婚保親媒妁人等畫字,依理成親,庶免爭訟。”
⒌ 猶出竅。
引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槐西雜誌四》:“一惡少感寒疾,昏憒中魂已出舍,悵悵無所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