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行政區詞語解釋 / 大行政區是什麽意思
「大行政區」詞語解釋

注音 ㄉㄚˋ ㄒ一ㄥˊ ㄓㄥˋ ㄑㄨ

拼音 dà xíng zhèng qū

⒈  1949年—1954年間我國設立的包括若干省(市)大於省級的行政區域。當時全國共設立華北、西北、東北、華東、中南、西南六個大行政區。

greater administrative area;

國語辭典修訂本

大行政區「ㄉㄚˋ ㄒ一ㄥˊ ㄓㄥˋ ㄑㄨ」

⒈  大陸地區指介於中央與省級之間的行政區,為行政區的最大一級。西元一九四九至一九五四年,大陸上共分華北、西北、東北、華東、中南、西南六大行政區。

引證解釋

⒈  中華人民共和國 建國初期行政區的最大一級,介於中央與省級之間。共分為華北、東北、西北、華東、中南、西南六個大行政區,並設立大行政區一級行政機構。1954年撤銷。

毛澤東 《反對官僚主義命令主義和違法亂紀》:“我黨在‘三反’中基本解決了中央、大行政區、省市和專區四級許多工作人員中的貪汙和浪費兩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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