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ㄌ一ㄡˊ ㄕㄣ
拼音 liú shēn
⒈ 拘留人身。
⒉ 謂朝臣退去,請準獨留,向上面奏。
⒊ 指保住性命。
留身「ㄌ一ㄡˊ ㄕㄣ」
⒈ 古時大臣早朝完畢,欲密奏事宜,而請求留下面聖,稱為「留身」。
引宋·徐度《卻掃編·卷中》:「本朝宰執曰同進呈公事。遇有所密啟,必先語合門使奏知,進呈罷,乃獨留,謂之留身。」
⒈ 拘留人身。
引唐 吳兢 《貞觀政要·納諫》:“蜀王 妃父 楊譽,在省競婢,都官郎中 薛仁方 留身勘問。”
⒉ 謂朝臣退去,請準獨留,向上面奏。
引宋 徐度 《卻掃編》卷中:“本朝宰執日同進呈公事,遇欲有所密啟,必先語閤門,使奏知。進呈罷,乃獨留身,謂之留身。”
宋 邵伯溫 《聞見前錄》卷八:“文靖 早朝,留身,奏曰:‘聞禁中貴人暴薨,喪禮宜從厚。’”
明 劉元卿 《賢奕編·幹局》:“丁晉公 執政,不許同列留身,唯 王文公 一切委順,未嘗忤其意。 文正 謂 丁 曰:‘欲面求恩澤,又不敢留身。’ 丁 曰:‘如公不妨。’”
⒊ 指保住性命。
引清 昭槤 《嘯亭續錄·明春二公論戰》:“因策馬歸,故身不預難,其後卒以滅敵,蓋留身有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