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ㄊ一ˊ ㄗㄡˋ
拼音 tí zòu
⒈ 謂上奏章。
⒉ 題本、奏本的並稱。
題奏「ㄊ一ˊ ㄗㄡˋ」
⒈ 明制,諸臣章疏有題本、奏本之別。凡公務用題本,私事用奏本。清代改為緊要事務用奏摺,題本僅為例行公事。至清末廢題本而專用奏摺。
⒈ 謂上奏章。
引《水滸傳》第八一回:“神機軍師 朱武 道:‘兄長昔日打 華州 時,嘗與 宿太尉 有恩。此人是箇好心的人。若得本官於天子前早晚題奏,亦是順事。’”
明 劉若愚 《酌中志·內府衙門職掌》:“其餘大小衙門,遇有應題奏事情,皆先關白司禮監掌印秉筆隨堂而始行。”
《天雨花》第五回:“維明 道:‘ 潘慧修 法當立決,且收禁,候諮部題奏。’”
⒉ 題本、奏本的並稱。
引《明會典·通政使司·開拆實封》:“正德 六年奏準各處撫按官,題奏到司,隨即封進,不許遲留,副本亦要隨本封實。”
《清會典·禮部十三·督催所》:“掌催四司題奏諮存之件,而督以例限。”
⒊ 即題湊。參見“題湊”。
引明 胡應麟 《少室山房筆叢·三墳補逸下》:“王伯厚 《困學紀聞》引《皇覽冢墓記》雲,﹝ 漢明帝 時﹞符節令 宋元 上言, 秦昭王 與 呂不韋 好書,皆以書葬。王至尊, 不韋 久貴,冢皆以黃腸題奏,處地高燥未壞,臣願發 昭王 不韋 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