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灣租界條約詞語解釋 / 廣州灣租界條約是什麽意思
「廣州灣租界條約」詞語解釋

注音 ㄍㄨㄤˇ ㄓㄡ ㄨㄢ ㄗㄨ ㄐ一ㄝˋ ㄊ一ㄠˊ ㄩㄝ

拼音 guǎng zhōu wān zū jiè tiáo yuē

⒈  法國強迫清政府訂立的關於租借廣州灣(今湛江市)的條約。1899年簽訂。主要內容為:廣州灣租借給法國,租期九十九年;租界內由法國管理並駐紮法軍;准許法國修築自廣州灣赤坎至安鋪的鐵路。本條約於1945年廢止。

相關漢字解釋

廣字解釋州字解釋灣字解釋租字解釋界字解釋條字解釋約字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