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ㄊㄥˊ ㄌㄨˋ ㄙㄨㄛˇ
拼音 téng lù suǒ
⒈ 謄錄院下屬的具體辦事機構。由謄錄生用硃筆謄錄試卷,以謄本送交考官評閱。
謄録所「ㄊㄥˊ ㄌㄨˋ ㄙㄨㄛˇ」
⒈ 古時考試,為避免閱卷者認出應試者的筆跡,而將試卷重新謄寫的機構。
引《六部成語註解·禮部》:「謄錄所:由受卷所送交謄錄所,以硃筆謄錄一本呈於主試,而不呈原卷,恐筆跡中有弊故也。」
⒈ 謄錄院下屬的具體辦事機構。由謄錄生用硃筆謄錄試卷,以謄本送交考官評閱。
引《宋史·選舉志二》:“入試日,一切不許傳遞……宜令封彌官躬親封鐍卷匱,士人親書幕歷投匱中。俟舉人盡出院,然後啟封,分類抄上,即付謄録所。”
商衍鎏 《清代科舉考試述錄》第二章第三節:“將所備謄録之卷連同士子試卷,用《千字文》編列紅號,每一百卷編一字號,攪亂次序用之……彌封所官親自鈐印,送謄録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