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ㄊ一ㄝ ㄇㄚˊ
拼音 tiē má
⒈ 唐宋時任命大臣用黃白麻紙頒詔,如有改動,則須改貼重寫,叫做“貼麻”。
⒈ 唐 宋 時任命大臣用黃白麻紙頒詔,如有改動,則須改貼重寫,叫做“貼麻”。
引宋 洪邁 《容齋三筆·趙丞相除拜》:“是時以 陳執中 為昭文相, 竦 為集賢相,御史言:‘ 竦 向在 陝西,與 執中 議論不協,不可同寅政地。’於是貼麻改命,而初制不出。”
宋 周密 《齊東野語·昆命元龜辨證本末》:“昔 歐陽修 論 韓琦、富弼、范仲淹 立黨事,在為 河北 轉運使時,故敢援此以為比,乞行貼麻。 史相 得之甚駭,遂拜表繳奏,且謂當時惟知恭聽王言,所有制詞,合取會詞臣合與不合貼麻。”
清 李賡芸 《炳燭編·貼麻》:“蓋貼麻者改貼之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