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ㄓㄥˋ ㄙㄨˊ
拼音 zhèng sú
⒈ 匡正風俗。謂文字的正體與俗體。
⒈ 匡正風俗。
引《禮記·曲禮上》:“教訓正俗,非禮不備。”
孔穎達 疏:“熊 氏雲:教謂教人師法,訓謂訓説義理。以此教訓,正其風俗。”
南朝 齊 王融 《三月三日曲水詩序》:“協律揔章之司,厚倫正俗;崇文成均之職,導德齊禮。”
《資治通鑑·漢獻帝建安十年》:“善惡要乎功罪,譭譽效於準驗,聽言責事,舉名察實,無或詐偽以蕩眾心;故俗無姦怪,民無淫風。是謂正俗。”
田北湖 《與某生論韓文書》:“後人之於古人,人譽亦譽,人毀亦毀……有起而匡謬正俗者,輒謂傷忠厚焉。”
⒉ 謂文字的正體與俗體。
引清 嚴可均 《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凡例一》:“是編從群書纂録,字型正俗,略依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