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科詞語解釋 / 法科是什麽意思
「法科」詞語解釋

注音 ㄈㄚˇ ㄎㄜ

拼音 fǎ kē

⒈  指刑法條例。

⒉  舊制大學七科之一。分法律、政治、經濟三個學系。

⒊  佛教指戒律。

德語 Jura; juristisch (Adj)​

國語辭典修訂本

法科「ㄈㄚˇ ㄎㄜ」

⒈  大學分科之一。泛稱法學院所屬科系。如政治、法律、經濟等系。

⒉  法律。

《後漢書·卷四十六·郭躬傳》:「躬奏讞法科,多所生全。」

引證解釋

⒈  指刑法條例。

《後漢書·郭躬傳》:“躬 奏讞法科,多所生全。”
南朝 陳 徐陵 《謝兒報坐事付治中啟》:“兒 報 不能謹潔,敢觸嚴網,右趾鐵繫,事允法科。”
《宋書·明帝紀》:“夫愆有小大,憲隨寬猛,故五刑殊用,三典異施。而降闢次網,便暨鉗撻,求之法科,差品滋遠。”

⒉  舊制大學七科之一。分法律、政治、經濟三個學系。

魯迅 《三閒集·我和<語絲>的始終》:“但自己賣報的成績,聽說並不佳,一紙風行的,還是在幾個學校,尤其是北京大學,尤其是第一院(文科)。理科次之。在法科,則不大有人顧問。”

⒊  佛教指戒律。

南朝 齊 蕭子良 《奉養僧田門》:“心乖理義,行越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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