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ㄌ一ˇ ㄈㄚˇ
拼音 lǐ fǎ
⒈ 上古關於征伐刑戮之事的書。李,通“理”。
⒉ 泛指法律。
引《漢書·胡建傳》:“《黃帝李法》曰:‘壁壘已定,穿窬不繇路,是謂姦人,姦人者殺。’”顏師古 注:“李者,法官之號也。總主征伐刑戮之事也,故稱其書曰《李法》。”
引章炳麟 《代議然否論》:“申李法,定約束,其事固專為致用,非執權者,又莫能行也。”
李字解釋、 法字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