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ㄓ ㄒ一ㄢˋ ㄕˋ
拼音 zhī xiàn shì
⒈ 佐官代行縣令職務稱“知縣事”。
⒈ 佐官代行縣令職務稱“知縣事”。 宋 趙彥衛 《雲麓漫鈔》卷十:“唐 制,縣令闕,佐官攝令曰知縣事。參見“知縣”。
引李翱 任工部,誌文雲‘攝 富平 尉知縣事’是也。”
知字解釋、 縣字解釋、 事字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