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ㄆ一ㄥˊ ㄗㄡˋ
拼音 píng zòu
⒈ 謂辨析明白而後上奏。
引《漢書·宣帝紀》:“詔諸儒講《五經》同異,太子太傅 蕭望之 等平奏其議,上親稱制臨決焉。”《南史·徐勉傳》:“雖寫以尺簡,而終闕平奏。”《資治通鑑·漢章帝章和元年》:“帝以眾論難一,故但納之,不復令有司平奏。”胡三省 注:“平奏者,平其可行與否而奏之。”
平字解釋、 奏字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