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ㄐ一ㄥ ㄐ一ˋ ㄊㄜˋ ㄑㄨ
拼音 jīng jì tè qū
⒈ 我國設定的實行特殊的經濟政策、經濟管理體制的地區,如深圳、珠海、汕頭、廈門特區。
英special economic region;
經濟特區「ㄐㄧㄥ ㄐㄧˋ ㄊㄜˋ ㄑㄩ」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開發中國家為賺取外匯,創造就業機會,引進先進科技或建立出口導向型的工業,在本國沿海劃出一定領域,提供種種優惠條件,吸引外國資金的地區。如中共自西元1980年起,先後在廣東、福建成立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四個經濟特區。
⒈ 一個主權國家或地區內劃出一定的區域範圍,在對外經濟活動中,採取更為開放的政策,如實行優惠稅率,提供良好的、安全的、可靠的投資環境,建立事權集中、高效能的管理體制,以增加外匯收入,繁榮經濟。
引《解放日報》1984.6.11:“經濟特區主要是實行特殊的經濟政策和特殊的經濟管理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