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ㄈㄨˋ 一ˋ
拼音 fù yì
⒈ 賦稅和徭役。
賦役「ㄈㄨˋ 一ˋ」
⒈ 賦稅和徭役。
引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歸心》:「安可計其賦役,以為罪人?」
⒈ 賦稅和徭役的合稱。 中國 古代,賦初指兵賦。 春秋 後期,各國逐漸從田畝徵賦,賦和稅漸趨混合。 秦 漢 以後,賦指按戶口徵收的稅,徭役則另行徵發,賦和役始有明顯區別。 明 代以後,將按戶口徵發的徭役折徵銀兩,把丁稅併入田賦,至 清 則以賦役為田租的專稱。
引《六韜·盈虛》:“其賦役也甚寡。”
《新唐書·食貨志二》:“國家賦役之法,曰租、曰調、曰庸。”
《清史稿·食貨志二》:“世祖 入 關,首免都城居民被兵者賦役三年。”
⒉ 分配徭役。
引《資治通鑑·唐僖宗乾符三年》:“西川 節度使 高駢 築 成都 羅城,使僧 景仙 規度,週二十五里,悉召縣令庀徒賦役,吏受百錢以上皆死。”
胡三省 注:“賦,布也;分佈使之就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