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ㄒㄨㄢ ㄙㄨㄛˇ
拼音 xuān suǒ
⒈ 宋制,凡擬草除授宰執及重要事項的制詔,由天子當晩宣召當直翰林學士官面諭,歸院後,令內侍鎖學士院,禁人出入。天明前呈送皇帝,俟當日晨交中書授舍人宣讀後,方可開院。合稱“宣鎖”。見《宋史·職官志二》。
⒈ 宋 制,凡擬草除授宰執及重要事項的制詔,由天子當晚宣召當直翰林學士官面諭,歸院後,令內侍鎖學士院,禁人出入。天明前呈送皇帝,俟當日晨交中書授舍人宣讀後,方可開院。合稱“宣鎖”。見《宋史·職官志二》。
引宋 周必大 《玉堂雜紀》卷下:“隆興 初,上用 真宗 故事,輪講筵,學士院官直宿禁林……間遇除授宣鎖,講筵官已入直,率聞名蒼皇而出,有不及伺候,從吏借馬於內諸司者。”
宋 周密 《癸辛雜識別集下·史嵩之致仕》:“丙申之春,御筆:‘ 史嵩之 退安晚節已踰十年,可特授觀文殿大學士,依舊金紫光祿大夫求國公致仕,仍盡與宰執恩數,令學士院降詔,仍免宣鎖。’”
宋 劉克莊 《沁園春·答陳上舍應祥》詞:“把一枝色筆,擲還 郭璞,些兒殘錦,回乞天孫。永免朝參,更無宣鎖,送老三家水竹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