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ㄊㄞˋ 一ㄤˊ ㄌ一ˋ
拼音 tài yáng lì
⒈ 即陽曆。曆法的一種。年的長短依據天象,平均長度約等於迴歸年,月的長短則是人為規定。現今大多數國家通用的陽曆創始於羅馬(公元前46年),後經教皇格列高利十三世於1582年命人修訂,而成目前所用的陽曆。
太陽曆「ㄊㄞˋ 一ㄤˊ ㄌ一ˋ」
⒈ 一種以地球繞太陽公轉為標準所制定的歷法。如埃及曆法及目前世界各國所通用的格勒哥里歷等皆是。格勒哥里歷是根據西元前四十五年羅馬的儒略曆所改定而成的。儒略曆的一、三、五、七、八、十、十二月各三十一日,是大月;四、六、九、十一月各三十日,是小月;二月平年是二十八日,閏年則為二十九日。平年三百六十五天,閏年加一天為三百六十六天,每四年之中有三個平年,一個閏年,平均每年有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天,比實際上一年的準確長度三百六十五點二四二一九九〇七天多了二分十四秒,因此節氣逐漸提早,大約四百年就多了三天。因此,西元一五八二年時,教宗格勒哥里以儒略曆做基礎,而在四百年中減去三日,於是平均每年有三百六十五點二四二五天,大約一萬年才多三天,這種曆法稱為「格勒哥里歷」。它的最大優點在於既簡單又準確,缺點則是月分分段不均,節氣又不能與月首相齊。由於它已普遍為世界各國所接受,我國自民國元年起,也以格勒哥里歷做為國曆。
⒈ 即陽曆。曆法的一種。年的長短依據天象,平均長度約等於迴歸年,月的長短則是人為規定。現今大多數國家通用的陽曆創始於 羅馬 (公元前46年),後經教皇 格列高利十三世 於1582年命人修訂,而成目前所用的陽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