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ㄍㄜˊ ㄖㄣˋ
拼音 gé rèn
⒈ 猶革職。
引明 張居正 《議處黔國公沐朝弼疏》:“先帝亦不忍加刑,止令革任閒住。”《二刻拍案驚奇》卷十七:“兩個甲科與 聞參將 辯白前事,世間情面哪有不讓縉紳的,逐件贜罪得以開釋,只處得他革任回衛。”
革字解釋、 任字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