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ㄊㄨㄥ ㄎㄜˋ ㄙ
拼音 tōng kè sī
⒈ 明代府縣一級的稅收機構。
⒈ 明 代府縣一級的稅收機構。
引《明史·食貨志五》:“太祖 初,徵酒醋之稅,收官店錢。即 吳王 位,減收官店錢,改在京官店為宣課司,府縣官店為通課司。”吳晗 《朱元璋傳》第六章二:“稅收機構在京為宣課司,府縣為通課司。”
通字解釋、 課字解釋、 司字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