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ㄌㄩˋ ㄌ一ˋ ㄍㄨㄢˇ
拼音 lǜ lì guǎn
⒈ 清代官署名。順治二年始設;乾隆七年隸刑部。掌修法令,刊定條式頒行。每經五年彙輯編排,稱小修;滿十年,重新補充刪減,定為憲典,頒行全國,稱大修。此外,兼掌稽核各司案件。參閱《清史稿·職官志一》。
引證解釋
⒈ 清 代官署名。 順治 二年始設; 乾隆 七年隸刑部。掌修法令,刊定條式頒行。每經五年彙輯編排,稱小修;滿十年,重新補充刪減,定為憲典,頒行全國,稱大修。此外,兼掌稽核各司案件。參閱《清史稿·職官志一》。
相關漢字解釋
律字解釋、 例字解釋、 館字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