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ㄐ一ㄢˋ ㄖㄣˋ
拼音 jiàn rèn
⒈ 民國時期文官的第三等,在簡任以下,委任以上。
薦任「ㄐㄧㄢˋ ㄖㄣˋ」
一種文職官員官等。官等在簡任之下,委任之上,職等為第六職等至第九職等。
造句公務人員分簡任、薦任、委任三等,薦任又分三階十二級。
薦任「ㄐ一ㄢˋ ㄖㄣˋ」
⒈ 一種文職官員官等,在簡任之下,委任之上,第六職等至第九職等皆屬之。由各機關首長薦舉,呈請中央政府任命。也作「薦任」。
薦字解釋、 任字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