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ㄑ一ㄥˊ ㄐ一ˋ
拼音 qíng jì
⒈ 情理法紀。
⒈ 情理法紀。 《宋書·鄭鮮之傳》:“先是, 兗州 刺史 滕恬 為 丁零 翟遼 所沒,屍喪不反, 恬 子 羨 仕宦不廢。議者嫌之。
引桓玄 在 荊州,使群僚博議, 鮮之 議曰:‘……見議者弘通情紀,每傍中庸,又云若許譏 滕,則恐亡身致命之仕,以此而不盡。’”
情字解釋、 紀字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