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骸骨:四肢百~。
2.借指身體:形~。病~。遺~。
(形聲。從骨,亥聲。本義:脛骨,小腿骨)
身體
有七尺之骸,手足之異,戴發含齒,倚有趣者,謂之人。——《列子·黃帝》
又如:殘骸;病骸
同本義
[相馬]臂欲大而短,骸欲小而長。——《齊民要術》
析骸而炊之。——《公羊傳·宣公十五年》
骸,脛骨也。——《說文》。段玉裁注:“《骨空論》曰:‘膝解為骸關,俠膝之骨為連骸。’然則正謂脛骨為骸矣。”
骸下為輔,輔上為腘。——《素問》
骨,尸骨
即如忠烈遺骸。——清· 全祖望《梅花嶺記》
又如:尸骸;骸炭(骨灰);骸筋(筋骨);骸骼(尸骨)
【唐韻】戸皆切【集韻】【韻會】【正韻】雄皆切,音諧。【說文】脛骨也。【博雅】骨也。【左傳·宣十五年】析骸以爨。【莊子·逍遙遊】百骸九竅六藏,賅而存焉。又【德充符】直寓六骸。【釋文】手足首身也。 又【集韻】柯開切,音該。與胲同。【類篇】足大指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