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字筆順動畫
注音:ㄅㄧㄢˋ
拼音:biàn
筆劃:16
倉頡:YJIVJ
部首:
五行:
吉凶:
五筆:UYUH
簡體:
筆順:點、 橫、 點、 撇、 橫、 橫、 撇、 點、 橫折提、 點、 橫、 點、 撇、 橫、 橫、 豎
吉凶:
五筆:UYUH
簡體:
异体字:
部首筆劃:7
常用字:
基本釋義

爭論;說明是非、真假: 能言善~。 不容分~。

詳細釋義
辯 [biàn]
〈形〉
  1. 有口才,善言辭

    又如:辯武(善辭令的人。即辯士);辯人(善於辭令的人。如說客之流);辯捷(能言善辯,口才敏捷);辯口(口才便捷,善於辯論)

    子言非不辯也。——《韓非子·五蠹》

〈動〉
  1. (形聲。從言,辡(biǎn)聲。本義:辯論,申辯)

  2. 分別,辨別。通“辨”

    若白墨之於目辯。——《淮南子·滫務》

    辯其功苦。——《國語·齊語》

    又如:辯章(辨別彰明。同辨章);辯析(辨別分析);明辯是非;辯白(申辯明白。同辨白)

    目能辯色,耳能辯聲。——東漢· 仲長統《昌言·理亂》

  3. 同本義

    又如:辯證;辯日(古代傳說辯論太陽離地球遠近的故事)

    狼亦巧辯不已以求勝。——明· 馬中錫《中山狼傳》

    孔子東游,見兩小兒辯斗。——《列子·湯問》

    辯其獄訟。——《周禮·鄉士》

    辯,治也。——《說文》

    辯者言之信。——《韓非子·八經》

    分爭辯訟。——《禮記·曲禮》

    勿辯乃司。——《書·酒誥》

  4. 治理,辦理

    辯治百官,領理萬事。——《淮南子·泰族》

其他
姓名學:姓,多用男性
筆順編號:4143113454143112
四角號碼:00441
UniCode:U+8FA9
規範編號:3372
首尾分解查字:辛讠
漢字部件構造:立十讠立十
粵語:bin6
閩南語:pian7
平水韻:上聲十六銑
康熙字典索引:頁1252第02
故訓彙纂索引:2272|2350.1
康熙字典解釋

同辨。【說文】判也。【廣韻】別也。【易·履卦】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 又詳審也。【周禮·天官】惟王建國,辯方正位。 又明悉也。【易·大有】明辯晳也。 又【集韻】巧言也。【禮·王制】言僞而辯。【史記·荀卿傳】鄒衍之術,迂大而閎辯。 又爭辯也。【禮·鄕飮酒義】不慢不爭,則遠於鬭辯矣。 又【說文】治也。【書·酒誥】勿辯乃司。【左傳·昭元年】主盟者誰能辯焉。【註】辯,治也。 又微辯,諷諭也。【禮·儒行】其過失可微辯而不可面數也。 又與徧通。【禮·樂記】其治辯者其禮具。【註】辯,徧也。【史記·五帝紀】辯於羣神。【書·舜典】作徧。 又與平通。【字彙補】平均也。【史記·五帝紀】辯秩東作,辯秩西成。【書·堯典】作平。 又【五音集韻】下辯,地名。在武鄕。 又【集韻】【韻會】筆列切【正韻】必列切,音?。與貶同。【周禮·秋官·士師】若邦兇荒,則以荒辯之法治之。【註】辯,當爲貶。遭饑荒,則罰、國事有所貶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