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捏造事實冤枉別人:~賴。~害。
2.言語不真實;欺騙:天實置之,而二三子以為己力,不亦~乎?
無中生有,捏造事實害人
又如:誣扳(犯罪的人誣告攀扯他人);誣罪(誣陷使人入罪);誣系(捏造事實,使人獲罪);誣良為盜;誣言(誣罔之言。虛偽騙人的言辭);誣罔(誣蔑冤枉);誣詆(捏造事實以詆毀人);誣善(誣陷,欺騙善良)
誣善之人,其辭游。——《易·系辭》
誣守納己賕。——明· 高啟《書博雞者事》
誣太守者。
誣去賢使君。
抹殺
而高人所述,不可誣矣。——隋· 王度《古鏡記》
欺騙
因為誣上,卒從吏議。——司馬遷《報任安書》
佞譽誣諛。——唐· 柳宗元《柳河東集》
又如:誣祿(假冒有功而受祿)
冤屈
其刑矯誣。——《國語·周語》
【唐韻】武扶切【集韻】【韻會】【正韻】微夫切,音無。【說文】加也。【徐曰】以無爲有也。【玉篇】欺罔也。【廣韻】誣,枉也。【正韻】詐也,衊也,謗也。【易·繫辭】誣善之人其辭游。【疏】誣罔善人,其辭虛漫。【禮·表記】故其受祿不誣。【註】不信曰誣。【周語】其矯誣。【註】加罪無辜曰誣。【荀子·大略篇】不能而居之,誣也。 又【讀書通】通作憮。【論語】君子之道焉,可誣也。【前漢·薛宣傳】引作憮。【晉灼註】憮同誣。 【篇韻】譌作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