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讓”。
〔古文〕【唐韻】【集韻】【韻會】人樣切【正韻】而亮切,壤去聲。【說文】相責讓也。【小爾雅】詰責以辭謂之讓。【左傳·僖五年】公使讓之。【註】譴讓之。【周禮·地官】司救掌萬民之衺惡過失而誅讓之。【史記·張耳餘傳】張耳責讓餘以不肎救趙。 又【玉篇】謙也。【類篇】退也。【字彙】先人後己謂之讓。【書·堯典】允恭克讓。【左傳·文元年】讓,德之基也。又【襄十三年】讓,禮之主也。【禮·曲禮】君子恭敬撙節退讓以明禮。【疏】應受而推曰讓。【儀禮·聘禮】賔入門皇升堂讓。【鄭註】讓,謂舉手平衡也。又【鄕飮酒禮註】事同曰讓,事異曰辭。 又木名。【左思·蜀都賦】交讓所植。【註】交讓,木名。兩樹對生,一樹枯則一樹生。出岷山,在安都縣。 又諸羌州名。【唐書·地理志】劒南道有讓川州,開元後置。 又【讀書通】通作攘。【史記·司馬相如·封禪書】進讓之道,何其爽與。【漢書】作進攘。 又【韻會小補】通作襄。【周禮·地官·保氏·五射·鄭註】一曰襄尺。【釋文】襄音讓,本作讓。 又葉如羊切,音穰。【詩·小雅】受爵不讓,至於已斯亡。 【說文】本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