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見“親”。
1.屬性詞。血統最接近的:~弟兄(同父母的弟兄)
2.形容詞。輕聲:~女兒。
3.婚姻:結~。
4.有血統或婚姻關系的:~屬。
5.關系近;感情好(跟“疏”相對):~近。
6.跟人親近(多指國家):~華9親自:~臨10.本人的,自己的:~身11.用嘴唇接觸(人或東西),表示親熱、喜愛:~嘴。
7.指新婦:娶~。
8.父母:父~。
〔古文〕寴【唐韻】【正韻】七人切【集韻】【韻會】雌人切,七平聲。【廣韻】愛也。【孝經序】親譽日著。【註】慈愛之心曰親。【荀子·不茍篇】交親而不比。【註】親謂仁恩。【周語】慈惠保民,親也。 又近也。【易·乾卦】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 又【增韻】躬也。【詩·小雅】弗躬弗親。【箋】言不躬而親之也。【禮·文王世子】世子親齊而養。【註】親,猶自也。 又【釋名】襯也。言相隱襯也。【增韻】姻也。【禮·大傳】親者,屬也。【疏】謂有親者,各以屬而爲之服。【左傳·昭十四年】祿勳合親。【杜註】親,九族也。【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隂禮敎親,則民不怨。【註】謂男女之禮,婚姻以時,則男不曠,女不怨。 又六親,父母、兄弟、妻子也。【管子·牧民篇】上服度則六親固。又【前漢·禮樂志註】如淳曰:父、子、從父昆弟、從祖昆弟、曾祖昆弟、族昆弟,爲六親。 又姓。【史記·孟嘗君傳】齊王逐周最,而聽親弗。【註】親弗,人姓名。【戰國策】作祝弗。 又通作新。【大學】在親民。【程註】親,當作新。 又【唐韻】七遴切【集韻】【韻會】七刃切【正韻】寸遴切,七去聲。【左傳·桓二年】庶人工商,各有分親。【註】以親疏爲分別。【釋文】有平去兩音。 又【廣韻】親家也。【集韻】婚姻相謂爲親。 又葉蒼先切,音千。【楊方·合歡詩】磁石引長針,陽燧下焱煙,宮商聲相和,心同自相親。 【字彙】古從。今省作親。【集韻】或作媇儭。○按字彙補又作,非。考證:〔【詩·小雅】勿躬勿親。〕 謹照原文改爲弗躬弗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