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柴火:釜底抽~。米珠~桂。
2.薪水:加~。發~。月~。年~。
3.姓。
取以為薪;打柴
今遣此力,助汝薪水之勞。——南朝梁· 肖統《陶淵明傳》
又如:薪采(打柴);薪蘇(樵采)
可以劈開來用的粗大木柴
抱薪救火。——宋· 蘇洵《六國論》
負薪芻助之。——《資治通鑒·唐紀》
明足察秋毫之末,而不見輿薪。——《孟子·梁惠王上》
賣炭翁,伐薪燒炭南山中。——唐· 白居易《賣炭翁》
又如:薪采(采樵,砍柴);薪桂(薪貴於桂。比喻物價昂貴);薪蒸(木材);薪火相傳(木柴雖有燒盡的時候,但火卻可以傳衍不息。比喻為師徒以道術遞相傳授不絕,或種族血統及文化精神之綿衍無盡)
同本義
毀傷其薪木。——《孟子》
以薪以蒸。——《詩·小雅·無羊》
又如:薪火(柴火);薪桂(薪貴於桂。形容柴火昂貴);薪柴(柴火);薪樵(柴火)
薪蒸材木。——《周禮·委人》。注:“粗者曰薪,細者曰蒸。”
某有負薪之憂。——《禮記·曲禮》
薪,蕘也。——《說文》
收秩薪柴。——《禮記·月令》。注:“大者可析謂之薪。”
顧野有麥場,場主積薪其中。——《聊齋志異·狼三則》
農夫得居裝而賣其薪蕘。——《管子·輕重甲》
薪水、薪金的省稱 。又如:加薪;薪工(薪金,工資);薪津(薪金);薪給
【唐韻】息鄰切【韻會】斯人切,音新。【說文】蕘也。又柴也。【詩·齊風】析薪如之何。【禮·月令】季秋草木黃落,乃伐薪爲炭。【周禮·地官·甸師註】大木曰薪。 又草亦曰薪。【孟子】毀傷其薪木。【趙岐註】恐其傷我薪草樹木也。 又采薪亦曰薪。【前漢·法志】罪人獄已決完,爲城旦舂,滿三歲爲鬼薪、白粲。考證:〔【禮·月令】乃代薪爲炭。〕 謹照原文代薪改伐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