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長輩或上級報告:回~。~報。
2.領受:~承。
3.舊時下級向上級報告的一種文件:具~詳告。
同本義
稟,賜谷也。——《說文》
葬陣亡者,稟其家五歲。——《新唐書·憲宗紀》
又如:稟贍(指以公糧賑濟百姓);稟谷(官府給予糧食);稟糧(供給糧食);稟食(公家配給糧食)
既稟稱事。——《禮記·中庸》。注:“稍食也。”
食聞吏稟當受粥者,或以陳粟。——《漢書·文帝紀》
報告
夏侯惇入帳,稟請夜間口號。——《三國演義》
又如:稟陳(下級對上級陳述報告);稟牘(對上級有所陳述的文件);稟知(將事情或情況告知尊長)
賦予;給與
稟,予也。——《廣雅》
天稟其性。——《漢書·禮樂志》
又如:稟質(天資);稟才(天賦的才華);稟分(天賦的資質);稟形(天賦的形貌);稟體(天賦的體質)
承受
臣下罔收稟命。——《書·說命》
又如:稟令(承受命令);稟化(承受天地自然的化育);稟靈(秉受靈秀之氣)
(會意。稟為稟的俗字。本義:給予谷物)
【正字通】俗稟字。【唐韻】【集韻】【韻會】力錦切,音懔。【說文】賜穀也。從?從禾。【徐曰】公稟賜之也。【廣韻】與也。【增韻】供也,給也,受也。【禮·中庸】旣稟稱事。【歐陽氏曰】古者給人以食,取之倉廩,故因稱稟給,稟食。【前漢·孝文紀】吏稟當受鬻者。【師古註】稟,給也。 又【唐韻】【集韻】【韻會】筆錦切,賓上聲。受命曰稟。【書·說命】臣下罔攸稟令。【傳】稟,受也。毛氏曰:今俗以白事爲稟,古無此義。 又水名。【水經注】長社北界有稟水。 又【集韻】逋鴆切,賓去聲。受也。 【韻會】俗作稟,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