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佩帶的玉器,半環形,有缺口。
(形聲。從玉,夬(guài)聲。本義:環形而有缺口的佩玉)
同本義
捐吾玦兮湘中。——《楚辭·湘中》
玦,佩玉也。——《說文》
金寒玦離。——《左傳·閔公二年》。注:“如環而缺不連。”
絕人以玦,還人以環。——《荀子·大略》
佩之金玦。——《漢書·五行志》。注:“半環曰玦。”
通“決”。一種扳轉某物的工具,特指古時射箭套在右手拇指上用以鉤弦的器具
右佩玦。——《禮記·內則》。李調元補注:玦,半環也,即今之扳指
【唐韻】【集韻】【韻會】古穴切【正韻】居穴切,音決。【說文】玉佩也。【廣韻】佩如環而有缺,逐臣待命於境,賜環則返,賜玦則絕。義取訣。【史記·項羽紀】范增數以手循玦示項羽。【前漢·五行志】佩之金。【註】師古曰:半環曰玦。【白虎通】君子能決斷則佩玦。玦,環之不周也。 又射者著於右手大指以鉤弦者亦謂之玦。【禮·內則】右佩玦。【詩·衞風·童子佩韘傳】韘,玦也。【疏】玦,挾矢時所以持弦飾也。【釋文】玦,本又作決。【小雅】決拾旣佽。 又【詩話】紫玉玦茶也,烏玉玦墨也。【蘇軾·謝惠茶詩】空煩赤泥印,遠致紫玉玦。【孫莘老寄墨詩】近者唐夫子,遠致烏玉玦。 【集韻】或作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