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拐杖;手杖:扶~而行。
2.泛指棍棒:搟面~。拿刀動~。
刑具。施杖刑所用的棍棒 。
如:杖式(古代刑杖的規格、樣式);杖制(對刑杖的大小、長短的規定);杖限(刑法規定的杖擊數目);杖架(度量刑杖和長短的器具)
泛指棍棒或棒狀物
球驚杖奮合且離,紅牛纓紱黃金羈。——韓愈《汴泗交流贈張仆射》
又如:杖棒(棍棒)
手杖(走路時手里拄著的棍子,俗稱“拐杖”)
扶杖望朱砂庵。——《徐霞客游記·游黃山記》
必操幾杖以從之。——《禮記·曲禮》
又如:錫杖(佛教的杖形法器,頭部裝有錫環);魔杖(魔術師所用的棍兒);杖者(指老年人);杖幾(拐杖與幾案);杖父(拄杖老人)
植其杖而蕓。——《論語·微子》
落吾杖底
指居喪時所執的喪棒 。
如:杖期(舊時一種服喪禮制。杖,是居喪時拿的棒);杖周(居喪持杖周年)
用棍子打;拷打 。自隋開皇新律始定為五刑(笞、杖、徒、流、死)之一。用大荊條、大竹板或棍棒抽擊人的背、臀或腿部
杖汝。
杖其背。——明· 高啟《書博雞者事》
杖之百。——《明史》
又如:杖楚(以棍棒拷打);自杖三十;杖牛(打春牛);杖徒(五刑之。用大竹板、棍棒、荊條抽打犯人背部);杖錢(給施杖刑衙役的賄賂錢);杖刑(古代刑罰之一。用荊條拷打犯人);杖治(以杖刑治罪)
嘗受守杖。——明· 高啟《書博雞者事》
宰嚴限追比,旬余,杖至百,兩股間膿血流離。——《聊齋志異·促織》
予之杖。
杖殺其父
同本義
王左杖黃鉞。——《書·牧誓》
杖劍從之。——《漢書·韓信傳》
杖,持也。——《說文》
又如:杖斧(持斧以為威權);杖楫(持杖);杖斧之臣(掌握兵權的武臣);杖策(執馬鞭);杖節(執持旌節)
杖斧。——《漢書·武帝紀》
(形聲。從木,丈聲。本義:執;持)
通“仗”。憑倚;依靠
近臣已下足杖矣。——《漢書·李尋傳》
又如:杖力(依靠武力);杖仁(依仗仁德);杖任(依靠,信任);杖威(憑恃權威);杖信(憑靠信義)
仗父兄之烈。——《資治通鑒》
杖信以待晉,不亦可乎?——《左傳·襄公八年》
仗汝扶持。——清· 袁枚《祭妹文》
仗舟楫。
拄著
杖名齊其心。——《儀禮·喪服》
杖漢節牧羊。——《漢書·蘇武傳》
必操幾杖以從之。——《禮記·曲禮上》
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鄉,七十杖於國,八十杖於朝。——《禮記·王制》
遙望老子杖藜而來。——《中山狼傳》
【唐韻】直兩切【集韻】【韻會】雉兩切【正韻】呈兩切,音杖。【說文】所以扶行也。【禮·曲禮】大夫七十而致仕,若不得謝則必賜之幾杖。又【王制】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鄕,七十杖於國,八十杖於朝。 又【禮·喪服小記】父喪苴杖竹也,母喪削杖桐也。 又木梃也。【家語】舜事瞽瞍,小棰則待過,大杖則逃走。 又【方言】矜謂之杖,謂戈戟柄也。【呂覽·貴已篇】操杖以戰。 又【爾雅·釋草】蒤,虎杖。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直亮切,丈去聲。持也。與仗同。【書·牧誓】王左杖黃鉞。 又憑倚也。【左傳·襄八年】杖信以待晉。考證:〔【禮·曲禮】大夫七十而致仕,賜之幾杖。〕 謹照原文,賜之上增若不得謝則必六字。〔【爾雅·釋草】虎杖,荼也。〕 謹照原文改蒤虎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