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縮。見“斂手”、“斂足”等條。
2.為死者更衣入棺。通“殮”:殯斂。宋·錢公輔《義田記》:“歿之日,身無以為斂,子無以為喪。”
3.姓。如五代時有斂憲。
4.聚集、收集:斂財。唐·王勃《餞韋兵曹》:“川霽浮煙斂,山明落照移。”《聊齋志異·卷十一·竹青》:“訊知其由,斂貲送歸。”
5.約束、節制:收斂;斂容。《漢書·卷七十六·張敞傳》:“此言尊貴所以自斂制,不從恣之義也。”《紅樓夢·第九十七回》:“寶玉見了父親,神志略斂些,片時清楚,也沒什麼大差。”
6.賦稅。《孟子·盡心上》:“易其田疇,薄其稅斂。”《資治通鑑·卷二五二·唐紀六十八·僖宗乾符二年》:“民之困於重斂者爭歸之,數月之間,眾至數萬。”
【唐韻】良冉切【集韻】【韻會】【正韻】力冉切,音?。【說文】收也。【爾雅·釋詁】聚也。【疏】斂者,率聚也。【詩·小雅】此有不斂穧。【疏】不收斂之穧束也。【書·洪範】斂時五福。【疏】以斂聚五福之道也。【周禮·天官·大宰】以九賦斂財賄。 又【儀禮·聘禮】斂〈方亶〉。【註】斂,藏也。 又【博雅】斂,取也。又欲也,予也,略也。 又姓。【左傳·定七年】公斂處父御孟懿子。【廣韻】姚秦錄有輔國將軍斂憲。 又【廣韻】【集韻】【韻會】力驗切,音爁。義同。 又【集韻】離鹽切,音廉。斂盂,地名。【左傳·僖二十八年】晉侯齊侯盟於斂盂。【註】衞地。【釋文】斂,徐音廉。【韻會】作歛,非。互詳欠部歛字註。考證:〔【左傳·僖二十八年】齊侯晉侯會於斂盂。〕 謹照原文改晉侯齊侯盟於斂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