掬字筆順動畫
注音:ㄐㄩ
拼音:
筆劃:11
倉頡:QPFD
部首:
五行:
吉凶:
五筆:RQOY
簡體:
筆順:橫、 豎鉤、 提、 撇、 橫折鉤、 點、 撇、 橫、 豎、 撇、 點
吉凶:
五筆:RQOY
簡體:
异体字:
部首筆劃:3
常用字:
基本釋義

1.兩手捧(東西)。笑容可~(笑容露出來,好像可以用手捧住,形容笑得明顯)。憨態可~。

2.姓。

詳細釋義
掬 [jū]
〈量〉
  1. 猶捧。指兩手相合所捧的量。

    如:掬壤(一捧之土);一掬之淚

〈動〉
  1. 撅;翹起

    八戒采著馬,掬著嘴,擺著耳朵。——《西游記》

  2. 置於“可”后,指可以用手捧住。多用來描寫景色鮮明或情緒充溢 。

    如:笑容可掬;嬌憨可掬;恐怖之色可掬

  3. 卷起;卷縮 。

    如:掬縮(卷曲收縮);掬蹙(卷縮)

  4. 抓取,取 。

    如:掬拋(謂或取或棄。猶擺布)

  5. 兩手相合捧物

    受珠玉者以掬。——《禮記·曲禮》。釋文:“兩手曰掬。”

    又如:以手掬水;掬示(捧出來示眾,昭示)

    舟中之指可掬也。——《左傳·宣公十二年》。注:“兩手可掬。”

其他
姓名學:非姓氏
筆順編號:12135431234
四角號碼:57020
UniCode:U+63AC
規範編號:4732
首尾分解查字:扌匊
漢字部件構造:扌勹米
粵語:guk1
平水韻:入聲一屋
康熙字典索引:頁440第02
故訓彙纂索引:903|0981.3
漢語字典索引:卷3頁1903第01
康熙字典解釋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居六切,音菊。與匊同。兩手曰掬。【禮·曲禮】受珠玉者以掬。【疏】謂手中也。【左傳·宣十二年】舟中之指可掬也。 又【詩詁】兩手曰臼,屈掌曰匊。又【小爾雅】掬,一升也。今俗謂兩手所奉爲一掬,則數合也。 又【揚子·方言】離也。齊曰斯。燕之外郊,朝鮮洌水之閒曰掬。 【說文】在手曰匊。俗作掬。【廣韻】與同。【韻會】本作揈。【正字通】本作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