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須;一定要:事~躬親。事物的存在和發展,~有一定的條件。
2.姓。
3.必定;必然:我明天三點鐘~到。不戰則已,戰則~勝。
倘偌;假如
王必無人,臣愿奉璧往使。——《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必求之,吾助子請。——《左傳》
必然,必定
豈人主之子孫則必不善戰哉。——《戰國策·趙策》
人人自以為必死。——《資治通鑒·唐紀》
三人行,必有我師焉。——《論語》
又如:必因(一定;定然);必敗(一定敗);必昌(一定光耀);必竟(肯定;一定)
必須
故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孟子》
姓
(會意。從八,從弋。弋亦兼表字音。“八”表示“分”,“弋”即“杙”,小木樁,合起來指用木桿做標記。本義:區分的標準)
標桿;標準
必,分極也。——《說文》
必須,一定要
山水必有實景。——蔡元培《圖畫》
必為奇巧聲動上。——宋· 王讜《唐語林·雅量》
齊宣王使人吹竽,必三百人。——《韓非子·內儲說》
又如:必防其漸(防微杜漸之意。在事情上還不顯著或剛剛發生的時侯就加以防止);必也正名(必須按禮教來端正名份)
【唐韻】吉切【集韻】【韻會】【正韻】璧吉切,音畢。【說文】分極也。從八戈。戈亦聲。【趙宧光箋】弋猶表識也,分極猶畺界也,故從八弋。 又定辭也。【詩·齊風】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 又專也。【揚子·太經】赤石不奪,節士之必。【註】石不可奪堅,丹不可奪赤,猶節士之必專也。 又期必也。【論語】子絕四,毋意,毋必。 又審也。【後漢·劉陶傳】所與交友,必也同志。 又果也。【後漢·宣帝紀贊】孝宣之治,信賞必罰。 又必育,人名。燧人氏之佐也。【羣輔錄】必育受稅俗。【註】受賦稅及徭役,所宜施爲也。 又【字彙補】赤犮必力。山名。河水所出也。見僧宗泐記。 又【古今字考】幷列切,音縪。組也。【周禮·冬官考工記】玉人之事,天子圭中必。【註】謂以組約其中央,以備失墜。◎按周禮考工釋文,必卽組也,讀如縪者,俗讀之也。弓檠之?從韋,正譌欲舉以駁《說文》,迂矣,當以《說文》爲正。又按必字不從心,《字彙》幷入心部。《正字通》因之,取其形似,便於檢閱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