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備。
2.治理。
治理,辦理 。
如:庀事(辦事)
庇護
我實不能御楚,又不能庀 鄭。——《左傳》
通“庇”(bì)
遮蔽
[大竹]覆用之即可當瓦,可庀風雨。——《太平寰宇記》
具備;備辦 。
如:庀材(備齊材料);庀役(雇用工匠);庀工(召集工匠,開工);庀徒(聚集工匠、役夫)
【廣韻】匹婢切【集韻】【正韻】普弭切,音仳。【玉篇】具也。【左傳·襄九年】官庀其司。 又【集韻】治也。【左傳·襄二十五年】楚子木使庀賦。【疏】治之使具也。 又【集韻】通作庇。【周禮·地官·遂師】庀其委積。【釋文】庀,又作庇。 又【集韻】通作比。【周禮·春官】大胥比樂官。【註】鄭大夫讀比爲庀,錄具樂官。 又【集韻】普鄙切,音嚭。又普米切,批上聲。義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