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記號:標~。
2.旗子:獨樹一~。
(形聲。從巾,只(戠 zhí)聲。本義:旗幟的通稱)
同本義
樹幟曰。——清· 徐珂《清稗類鈔·戰事類》
拔趙幟,立 漢赤幟。——《史記·淮陰侯列傳》
幟,旌旗之屬。——《說文新附》
私記曰幟。——《通俗文》
長丈五尺、廣半幅曰幟。——《墨子》
標記
縫其裾為幟。——《后漢書》
又如:幟志(典范,標準)
又
急揮幟。
又如:幟羽(羽飾之旌旗);幟志(旗幟)
張幟乘潮。——清· 邵長蘅《青門剩稿》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昌志切,音熾。【說文】旌旗之屬。【廣韻】旗幟。【字詁】標也。【廣雅】旛也。【史記·高祖紀】旗幟皆赤。【前漢·淮隂侯傳】拔趙幟,樹漢赤幟。【註】索隱曰:幟帛長丈五,廣半幅。 又通作織。【前漢·食貨志】治樓船十丈餘,加旗織於其上。【註】師古曰:織,讀曰幟。 又記也。【後漢·虞詡傳】以采綖縫其裾爲幟。【註】幟,記也。 又【集韻】【韻會】職吏切,音志。又【廣韻】【集韻】【韻會】式吏切,音試。義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