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輕女子;女孩子:打工~。農家~。
2.妹妹,稱同父母比自己年紀小的女子:姐~。小~。
3.稱比自己年紀小的同輩女性:表~。
通“昧”。昏暗不明
而棄妹之者,不仁也。——《莊子·天道》
(形聲。從女,未聲。本義:妹妹)
古邑 。在今河南省淇縣
稱同父母或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比自己年紀小的女子
又如:妹妹;妹丈(妹妹的丈夫);妹婿(妹夫)
東宮之妹,邢侯之姨。——《詩·衛風·碩人》
妹者,少女之稱也。——《易·歸妹》注
妹,女弟也。——《說文》
及姑姊妹。——《左傳·襄公十二年》
稱親戚中同輩(或為表示親善對非親戚中同輩)年紀比自己小的女子 。
如:表妹;挑花妹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莫佩切,音昧。【說文】女弟也。【詩·大雅】俔天之妹。【衞風】東宮之妹。 又同母異父曰外妹。【左傳·成十一年】聲伯嫁其外妹於施孝叔。 又【易·說卦】上震下兌,歸妹。【雜卦】歸妹,女之終也。 又【集韻】莫貝切,音眛。義同。 又地名。【書·酒誥】明大命於妹邦。 又國名。【汲冢周書】姑妹珍。【註】姑妹國,後屬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