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訂;核對:~誤。校~。
2.實地查看;探測:~探。~查。~驗。
審問
又如:勘正(審問核實);勘問(盤問;審問);勘鞠(審訊);勘當(審問核察)
當堂對勘。——《聊齋志異》
(形聲。從力,甚聲。本義:校訂,核對)
判斷
天也,你錯勘賢愚枉做天!——《竇娥冤》
查看;調查
又如:勘災(查看災情);勘破(看破);堪輿(看風水)
又推勘妖魔作怪之由。——洪仁玕《太平天日》
同本義(考訂核實異同)
每獲一書,即共同勘校。——李清照《金石錄后序》
又如:勘合(驗證,核對。文書上加蓋印信,一分為二,當事雙方各執一半,作為憑證);勘對(核對;注定);勘婚(婚前男女兩家互相查考生辰八字、門第等)
勘,校也。——《說文新附》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苦紺切,堪去聲。【說文】校也。【玉篇】覆定也。【增韻】鞠囚也。又【集韻】枯含切,音堪。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