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削去棱角:~方以為圓。
2.(用刀子等)挖;刻。
殘缺,凋敝 。
如:刓困(凋敝疲困);刓弱(殘損疲弱);刓繆(損壞錯亂)
(形聲。從刀,元聲。本義:削去棱角)
玩忽 。
如:刓弛(玩忽廢弛);刓脫(玩忽疏略);刓瀆(玩忽輕慢)
同本義
刻印刓忽不能予。——《漢書·韓信傳》
刻印刓而不能授。——《史記·酈生賈陸傳》
刓,斷也。——《廣雅·釋詁一》
又如:刓剔(削剃)
磨損 。
如:刓隱(因磨損而模糊不清);刓缺(磨損殘缺);刓鈍(磨損鈍弊);刓弊(磨損)
挖,剜 。
如:刓其目
雕琢
又如:刓飾(雕琢修飾);刓鑿(雕鑿);刓刻(刻削;研磨)
刓方以為圓兮。——《楚辭·懷沙》
【唐韻】五丸切【集韻】【韻會】【正韻】吾官切,音岏。【說文】剸也。從刀,元聲。一曰齊也。【徐曰】印刓弊。【前漢·韓信傳】刻印刓忍不能予。【註】蘇林曰:刓音刓角之刓,與摶同。手弄角訛,不忍授也。【玉篇】削也。【廣韻】圓削也。【六書故】削去廉隅也。【楚辭·九章】刓方以爲圓。又【集韻】或作?。亦作園。【莊子·齊物論】五者園而幾向方矣。【註】角泯鑠也。又通作玩。【前漢·酈食其傳】爲人刻印,玩而不能授。【註】師古曰:韓信傳作刓,此作玩,義各通。又【韻補】葉虞袁切,音元。【白居易詩】危石疊四五,嵬剞且刓。造物者何意,惟在嵓東偏。考證:〔【前漢·韓信傳】刻刓忍不能予。〕 謹照原文刻下增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