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具:家~。文~。
2.備;辦:~結。謹~薄禮。
3.才能;才干:才~。干城之~。
4.寫出;陳述:~名。條~時弊。
5.具有:~備。粗~規模。
6.量詞。用於棺材、尸體和某些器物:一~尸體。
假借為“俱”。都;全
皆立而待鼓而然火,即具發之。——《墨子·備梯》
莫怨具慶。
火烈具揚。
具對所得。——宋· 胡仔《苕溪漁隱叢話》
又如:具悉(完全了解);具然(自足的樣子)
政通人和,百廢具興。——范仲淹《岳陽樓記》
謀之其臧,則具是違;謀之不臧,則具是依。——《荀子·修身》
具答之。——晉· 陶淵明《桃花源記》
具饌於西塾。——《儀禮·士冠禮》
具以情告。——《世說新語·自新》
火烈具舉。——《詩·鄭風·大叔於田》
神具醉止。——《詩·小雅·楚茨》
完備;詳盡
此人一一為具言所聞。——晉· 陶淵明《桃花源記》
項伯乃夜馳之 沛公軍,私見 張良,具告以事。欲呼 張良與俱去,曰:“無從俱死也。”——《史記·項羽本紀》
又如:具述(詳細敘述);具言(詳細說明);具考(詳細推問);具論(詳細討論);具告(詳細上告)
判決;定案
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倉,法應立決,獄具矣。——清· 方苞《獄中雜記》
寫,題
又如:具草(擬稿,起草);具銜(題寫官銜);知名不具;具結檢驗(與案件有關的人員出具保證,以免對尸體、現場等進行檢驗)
李具狀求在獄。—— 清· 方苞《獄中雜記》
(會意。甲骨文字形,上面是“鼎”,下面是雙手。表示雙手捧著盛有食物的鼎器(餐具)。本義:準備飯食或酒席)
同本義。泛指準備,備辦
禮舉儀具。——張衡《東京賦》
官備則具備。——《禮記·祭統》
具,備也,辦也。——《廣韻》
又如:具食(準備食物);具觴(備酒。觴:酒杯);具狀(備辦詞狀;寫狀子);具稟(備辦上報的文件);具覆(備辦回復的文件)
第二板已具。——宋· 沈括《夢溪筆談·活板》
具器械。——《孫子·謀攻》
故人具雞黍。——唐· 孟浩然《過故人莊》
壽為具召武帝顯。——《漢書·何武傳》
別具本章。——清· 方苞《獄中雜記》
具,供置也。——《說文》
以食具告。——《儀禮·士相見禮》。注:“猶辦也。”
具備,有
又如:具壽(和尚的通稱。師父呼弟子或長老呼少年和尚時常用。具有盡其壽命及法身慧命的意思);具眼(具有鑒別事物的見識和能力);具足(具備)
各具情態。——明· 魏學洢《核舟記》
具乎其前。——清· 黃宗羲《柳敬亭傳》
獄具矣。——清· 方苞《獄中雜記》
才能;才干
皆信命世之才,抱將相之具。——《文選·李陵·答蘇武書》
干誠之具。——明· 劉基《賣柑者言》
飯食
食以草具。——《戰國策·齊策四》
分曹攜具。——清· 邵長蘅《青門剩稿》
則佐長者視具。——《禮記·內則》。注:“饌也。”
酒席
今有貴客,為具召之。——《史記》
用具;器械
實戰之具。——漢· 賈誼《新書·過秦論上》
又如:具器食(用食具盛放的便餐);具理(瓶罐之類的器皿);農具;文具;刑具;臥具;茶具;道具;餐具;量具
慮患之具。——宋· 蘇軾《教戰守》
奉生送死之具。——《史記·貨殖列傳》
用於表示尸體和某些器物的數量。
如:一具尸體
【唐韻】其遇切【集韻】【韻會】衢遇切【正韻】忌遇切,音懼。【說文】共置也。【廣韻】備也,辦也,器具也。【儀禮·饋食禮】東北面告濯具。【前漢·劉澤傳】田生子請張卿臨,親修具。【註】師古曰:具,供具也。【荀子·王制篇】具具而王,具具而霸。【註】言具其所具也。又與俱通。【詩·小雅】則具是違。【詩詁】俱也。又姓。【左傳】有具丙。又【詩·小雅】爾牲則具。【註】居律反,音橘。又【韻補】葉忌救切,求去聲。【漢·馬融·廣成頌】上無飛鳥,下無走獸。虞人植旍,獵者效具。車弊田罷,從入禁囿。考證:〔又姓。【左傳】有丙具。〕 謹按其右具丙見襄公十八年左傳。謹將丙具改爲具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