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別人的錢:借~。欠~。還~。公~。血~。
討債
往有商人,貸他半錢,久不得償,即更往債。——《百喻經》
租賃
債車受載。——《穆天子傳》
借貸
債車受載。——《穆天子傳》
同本義
債,債負也。——《說文新附》
於是有買田宅,鬻子孫,以償債者矣。——《漢書·論貴粟疏》
又如:債殼子(負了一身債的窮官);債賴(債權人否認借債給他人);債累(負債;債務);債樁(比喻被債務包圍的人);內債(國家向本國公民借的債);外債(國家向外國借的債);公債(國家向公民或向外國借的債);舉債(借債);背債(欠債)
喻指應兌現的事情或所造成的損失 。
如:血債(殘殺人民的罪行);幾年沒寫書,對讀者欠了一筆債
(形聲。從人,責聲。本作“責”,“債”為后起字。本義:欠別人的錢財)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側賣切,齋去聲。【說文】負也。今俗負財曰債。【前漢·鼂錯傳】賣田宅,鬻子孫,以償債。【谷永傳】爲人起債分利受謝。 又通作責。【周禮·天官·小宰】八成經邦治,四曰聽稱責。【戰國策】馮諼爲孟嘗君收責於薛。【史記】作收債。【前漢·高帝紀】歲竟,兩家常折券棄責。讀如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