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餘”,另見“馀”
2.文言人稱代詞。我。
3.零數:十~人。一斤~。
4.剩下來的;多余的:~糧。
(形聲。從食,余聲。本義:飽足)
剩下;剩余
昔人已乘黃鶴去,此地空余黃鶴樓。——崔顥《黃鶴樓》
飽足。足食得飽
余,饒也。——《說文》
閑暇
又如:余功(余暇,空閑);余閑(余暇)
無為也,則用天下而有余。——《莊子·天道》
又
余亟嘆其技。——清· 薛福成《觀巴黎油畫記》
余之游將自此始。
又
余既為此志。——明· 歸有光《項脊軒志》
又如:余一人(古代天子自稱。也寫作“予一人”);余小子(古代天子居喪時的自稱。也寫作“予小子”)
余聞法人好勝。
第一人稱代詞,我或我的
此地適與余近。——明· 袁宏道《滿井游記》
余弟宗玄。——唐· 柳宗元《至小丘西小石潭記》
余於仆碑。——宋· 王安石《游褒禪山記》
余敢貪天子之命,,無下拜?——《左傳·僖公九年》
農歷四月的別稱
四月為余。——《爾雅》
“余”的簡化字 “余”
另見 yú
姓
剩下的,多余的
今也每食無余(余)。——《詩·秦風·權輿》
亦無使有余。——《呂氏春秋·辯士》。注:“猶多也。”
又如:余夫(指一家五口或八口為率以外多余的人口);余潤(利潤);余資(剩余的錢);余師(很多余地;[空余的地方]的老師)
父有余(余)財。——《吳仲山碑》
行有余力,則以學文。——《論語》
其余,其他,以外
得十九人,余無可取者,無以滿二十人。——《史記·平原君虞卿列傳》
又如:余子(其他的人);余事(另外的事,其他的事);余業(副業);余論(指本論以外的議論)
大兒孔文舉,小兒 楊德祖,余(余)子碌碌,莫足數也。——《后漢書·禰衡傳》
次要的
又如:余光(落日殘余的光輝);余春(晚春,殘余的春光)
唱徹《陽關》淚未干,功名余事且加餐。——辛棄疾《鷓鴣天》
多,表示整數后不定的零數
有竹一頃余(余),喬木上參天。——唐· 杜甫《杜鵑》
又如:六百余米;五十余歲
一車炭重千余斤。——白居易《賣炭翁》
不盡,無窮
又如:余哀(不盡的哀思);余思(不盡的懷思);余音裊裊(歌聲的余音回蕩繚繞);余霞成綺(用以稱贊文章時含有無窮的意味)
一彈再三唱,慷慨有余哀。——《古詩十九首》
殘留的;遺留的
肯與鄰翁相對飲,隔籬呼取盡余(余)杯。——唐· 杜甫《客至》
又如:余蔌(剩余的菜肴);余慶(祖先留下的福澤。即因前輩的善行而使子孫得到某些好處);余水(剩余的水);余芳(殘花;死后遺留的美名);余杯(杯中殘余的酒);余珍(前代遺留的遺物)
孤嶂秦碑在,荒城 魯殿余。—— 唐· 杜甫《登兗州城樓》
【唐韻】以諸切【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居切,音餘。【說文】語之舒也。【爾雅·釋詁】我也。 又四月爲余月。 又接余,荇菜也。 又【前漢·匈奴傳】單於衣繡,褡綺錦袷被各一,比余。【註】比余,髮之飾也。 又姓。由余之後。 又【集韻】詳於切,音徐。余吾,水名。在朔方。 又【集韻】同都切,音徒。史記檮余,匈奴山名。 又於遮切,音邪。褒余,蜀地名。一作褒斜。【漢陽厥】褒斜作褒余。 又葉演女切,音與。【楚辭·九思】鷃雀列兮讙譁,雊鳴兮聒余。抱昭華兮寶車,欲衒鬻兮莫取。 又與餘同。【周禮·地官】委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註】余同餘。考證:〔【集韻】羊茹切,【韻會】羊諸切,〕 謹按集韻余字音羊諸切,不音羊茹切。羊茹切三字謹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