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農民向地主租種土地。
2.姓。
1.同“畋”,打獵。
2.耕種田地。
田租 。
如:佃科(官田收租的章程)
契約 。
如:撤佃,退佃(地主收回租給農民的土地)
佃戶;向地主租地的農戶 。
如:東佃(地主和佃戶的合稱)
另見 tián
同引申義,也指向地主或在古代向官府租種土地 。
如:承佃(舊社會農民被迫向地主租種土地);佃人(租種官府或地主田地的農民)
〈方〉∶租借;租賃 。
如:佃屋;佃鋪面
(形聲。從人,田聲。“田”又兼表字義。①(tián)本義:耕種土地 ②引申義:租種田地)
通“畋(tián)”。畋獵,獵取禽獸
作結繩而為罔罟,以佃以漁,蓋取諸離。——《易·系辭下》
則又成王之所佃。——《詩·小雅·信南山》箋
今觀宰司之取士也,有似於司原之佃也。——《潛夫論·賢難》
同本義
畇畇原隰,曾孫田之。——《詩·小雅·信南山》
即上言方佃作詩。——《漢書·韓安國傳》
又如:佃作(從事耕作);佃具(耕具,農具);佃器(農具)
打獵
以佃以漁。——《易·系辭下》
齊侯至自佃。——《左傳·昭公二十年》
又如:佃漁(獵獸和捕魚)
(形聲。從人,田聲。本義:耕作)
另見 diàn
【廣韻】徒年切【集韻】【韻會】【正韻】亭年切,音田。治田也。亦作田。【詩·齊風】無田甫田。【註】田謂耕治之也。通作畋。【書·多方】畋爾田。 又代耕農也。或曰佃當借甸,從人變體,象匍匐力耕形。【詩·小雅】維禹甸之。【周禮·天官·甸師註】郊外曰甸。 又古卿車。【左傳·哀十七年註】衷甸一轅,卿車。《說文》作佃云中也。徐鍇曰,古載物大車雙轅,乗車一轅當中也。又田獵。【易·繫辭】以佃以漁。亦作畋。 又【正韻】蕩練切,音電。義同。 又【韻補】葉他英切,音汀。【馬融·廣成頌】忽蒐狩之禮,闕槃虞之佃。闇昧不睹日月之光,聾昏不聞雷霆之震。震音征。考證:〔【周禮·地官·甸師註】郊作曰甸。〕 謹照原書地官改天官。郊作改郊外。 〔【左傳·哀十七年註】衷甸一轅,卿車。甸一作佃。徐曰,佃訓中也,古載物大車雙轅,乗車一轅當中也。〕 謹按作佃者說文非左傳註也。謹照說文繫傳改爲:說文作佃云中也。徐鍇曰,古載物大車雙轅,乗車一轅當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