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稱代詞。代替人或事物(限於做賓語):求~不得。取~不盡。操~過急。言~成理。取而代~。有過~無不及。反其道而行~。
2.指示代詞。這;那:~二蟲。~子於釣。
3.往:由京~滬。君將何~?
4.人稱代詞。虛用,無所指:久而久~。不覺手之舞~,足之蹈~。
5.用在主謂結構之間,取消它的獨立性,使變成偏正結構:中國~大。戰斗~激烈。大道~行也,天下為公。如因勢利導,則如水~就下,極為自然。
6.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組成偏正詞組。a)表示領屬關系:赤子~心。鐘鼓~聲。以子~矛,攻子~盾。b)表示一般的修飾關系:光榮~家。無價~寶。緩兵~計。千里~外。意料~中。十分~九。
指代人或事物的名稱,相當於他、她、它、他們
鄭商人弦高將市於 周,遇之。——《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指示人或事物,相當於“這個”“那個”
宣王說之。(之:指南郭處士來吹竽。)——《韓非子·內儲說上》
虎因喜,計之曰。(之:這,指上文所說驢生了氣只能踢的情況。)——唐· 柳宗元《三戒》
為之,則難者亦易矣。(之:代詞,指天下事。)——清· 彭端淑《為學一首示子侄》
當分明記之。(之:指共讀情景。)——清· 袁枚《祭妹文》
又如:較之中學時代;因之,他將自己的整個心血都放了進去
又
蹇叔哭之。
巫醫樂師百工之人。(“之”是指示代詞,指代“巫醫樂師百工”。)——唐· 韓愈《師說》
又如:取而代之;戰而勝之;為之感嘆;使之順利發展;與之見面
指示代詞,相當於“其”、“他的”、“其他的”
紂王令推上法場,斬之老母。——《武王伐紂平話》
(會意。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本義:出,生出,滋長)
同本義
之,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說文》
如語焉而未之然。——《禮記》。俞樾平議:“此之字乃其本義。未之者,未出也。”
往,朝某方向走,到…去
之沛公軍。——《史記·項羽本紀》
吾欲之南海,何如?—— 清· 彭端淑《為學一首示子侄》
之,適也。——《廣雅》
又如:之如(前往);之往(去;到);之官(上任;前往任所);之國(前往封地);之適(前往)
自伯之東。——《詩·衛風·伯兮》
之虛所賣之。(“虛”同“墟”)——唐· 柳宗元《童區寄傳》
佯狂不知所之者。——明· 張溥《五人墓碑記》
用於實詞與介詞之間
口之於味,有同耆也。——《孟子》
的
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表示領屬關系或一般的修飾關系
又如:鐘鼓之聲;一家之長;原因之一;夫子之文章
謝莊少年之精技擊者。—— 清· 徐珂《清稗類鈔·戰事類》
開火者,軍中發槍之號也。
用於主謂結構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
吾見師之出。——《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具有字母S的形狀的,“之”字形 。
如:之江(江流曲折如“之”字者);之字路(曲折如“之”字形的路)
〔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 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 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 又此也。【詩·周南】之子於歸。【註】之子,是子也。 又變也。【易傳】辭也者,各指其所之。【孫奕示兒編】之字訓變,左傳,遇觀之否。言觀變爲否也。 又至也。【詩·鄘風】之死矢靡他。 又遺也。【揚子·法言】或問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則載而惡乎之。曰:之後世君子。【註】言行道者貴乎及身,乃載以遺後世。 又姓。出【姓苑】。 又【郝敬讀書通】凡言之者,物有所指,事有所屬,地有所往,連屬之辭也。通作旃。【詩·唐風】舍旃舍旃。又【魏風】上愼旃哉。與之同。通作至。往彼曰之,到此曰至,音義互通。 又【韻補】葉職流切,音周。【楚辭·九章】呂望屠於朝歌兮,甯戚歌而飯牛。不逢堯舜與桓繆兮,世孰云而知之。葉上牛下求。 【周伯琦曰】古人因物制字。如之本芝草,乎本吁氣,焉本鳶,後人借爲助語,助語之用旣多,反爲所奪,又制字以別之,乃有芝字吁字鳶字。考證:〔【禮·文王世子】冬亦如之。〕 謹照原文改秋冬亦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