笞字筆順動畫
注音:
拼音:chī
筆劃:11
倉頡:HIR
部首:
五行:
吉凶:
五筆:TCKF
簡體:
筆順:撇、 橫、 點、 撇、 橫、 點、 撇折、 點、 豎、 橫折、 橫
吉凶:
五筆:TCKF
簡體:
异体字:
部首筆劃:6
常用字:
基本釋義

用鞭、杖或竹板子抽打:鞭~。

詳細釋義
笞 [chī]
〈名〉
  1. 古代用鞭子或竹板拷打的刑罰 。

    如:笞杖(笞刑用的木杖);笞決(用刑決獄)

〈動〉
  1. (形聲。從竹,臺聲。本義:用竹板、荊條擊)用鞭、杖、竹板抽打

    又如:笞楚(笞是竹片,楚是荊條。用竹片荊條等物責打);笞撻(用板子、棍子拷打);笞服(拷打而使屈服)

    捶笞臏腳。——《荀子·正論》

    笞,擊也。——《說文》

    笞者可以教之也。——《漢書·刑法志》

其他
姓名學:非姓氏,多用男性
筆順編號:31431454251
四角號碼:88603
UniCode:U+7B1E
規範編號:4903
首尾分解查字:臺
漢字部件構造:竹厶口
粵語:ci1
閩南語:thi5
平水韻:上平四支
康熙字典索引:頁880第04
故訓彙纂索引:1669|1747.4
康熙字典解釋

【廣韻】丑之切【韻會】【正韻】抽之切,音癡。捶擊也。【前漢·法志】景帝六年詔曰:笞者,所以敎之也。其定箠令。丞相劉舍請笞者,捶長五尺,其本大一寸,其竹之末薄半寸,皆平其節。當笞者笞臋,毋得更人。【註】如淳曰:然則先時笞背也。師古曰:毋更人,謂行笞者不更易人也。【唐書·法志】斷獄之有五,一曰笞。笞之爲言恥也,凡過之小者,捶撻以恥之。漢用竹,後世更以楚。《書》曰撲作敎是也。太宗甞覽《明堂針灸圖》,見人之五臟皆近背,詔罪人無得鞭背。【荀子·正論篇】捶、笞臏腳。【註】捶笞皆杖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