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字筆順動畫
注音:ㄆㄢˋ
拼音:pàn
筆劃:7
倉頡:FQLN
部首:
五行:
吉凶:
五筆:UDJH
簡體:
筆順:點、 撇、 橫、 橫、 撇、 豎、 豎鉤
吉凶:
五筆:UDJH
簡體:
异体字:
部首筆劃:2
常用字:
基本釋義

1.分開;分辨:~別。~斷。~明。

2.判決:審~。~案。公~。~了徒刑。

3.評定:裁~。評~。~卷子。

4.明顯(有區別):新舊社會~然不同。前后~若兩人。

詳細釋義
判 [pàn]
〈名〉
  1. 天地判合。——《漢書·翟義傳》

    掌萬民之判。——《周禮·媒氏》

    凡有責者有判書。——《周禮·朝士》。注:“半分而合者。”

    璋判白。——《公羊傳·定公八年》

    卿大夫判縣。——《周禮·小胥》。按:“宮縣四面,判縣兩面。”

  2. 判決獄訟的官 。

    如:州判;通判;判司(官名。掌批判文牘的官);判官頭(雕繪著判官的馬鞍)

  3. 裁決訴訟的文書 。

    如:判花(花押。舊時在判決書后簽字花押)

〈動〉
  1. [為了評價或強調的目的] 評定做上符號或記號

    使者呈上書看時,封面上判云:“漢大丞相付 周都督開拆。”——《三國演義》

    又如:判卷子;判閱(批閱)

  2. 區別;分辨

    又如:判別是非;判正(分辨是非曲直)

    判天地之美,析萬物之理。——《莊子·天下》

    故不戰而強弱勝負已判矣。——宋· 蘇洵《六國論》

  3. (形聲兼會意。從刀,半聲。從刀,表明其意義與刀有聯系。“半”是把牛分開。本義:分,分開)

  4. 球賽中裁定球或球員的情況 。

    如:判發球出界;判跑壘員安全進壘

  5. 通“拚”。舍棄

    海波無底珠沉海,采珠之人判死采。——元稹《采珠行》

  6. 同本義

    遂判為十二,合為七國,威分於陪臣之邦。——柳宗元《封建論》

    紀於是乎判。——《左傳·莊公三年》

    又如:判割(分割);判妻(丈夫去世或與丈夫離異后再嫁的婦女);判散(分散);判禮(分離;分開);判跡(分道而行);判裂(割裂;分離)

    判,分也。——《說文》

    若七德離判,民乃攜貳。——《國語·周語中》

    繼猶判渙。——《詩·周頌·訪落》

  7. 裁定 。

    如:公判;評判(判定勝負或優劣);判事(判決事務的是非曲直);判個死日(預知死期。判:斷定);判命(判定人的命運;拼命);判析(裁決)

  8. 判決

    太尉判狀辭甚巽(恭順)。——唐· 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狀》

    又如:審判(審理和判決);判詞(判決的文詞);判牘(判決司法案件的文書);判有罪;判無罪

其他
姓名學:非姓氏,多用男性
筆順編號:4311322
四角號碼:92500
UniCode:U+5224
規範編號:0849
首尾分解查字:半刂
漢字部件構造:半刂
粵語:pun3
閩南語:phoaN3,phoan3
平水韻:去聲十五翰
康熙字典索引:頁138第11
故訓彙纂索引:225|0303.3
漢語字典索引:卷1頁0331第05
康熙字典解釋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普半切,音泮。【說文】分也。從刀,半聲。【玉篇】分散也。又【增韻】半也。【周禮·地官·媒氏】掌萬民之判。【註】判,半也。得耦爲合,主合其半。又【周禮·秋官·朝士】凡有責者,有判書以治則聽。【註】判,分半而合者,故書判爲辨。又【前漢·翟方進傳】天地判合。【註】師古曰:判之言片也。又斷也。【唐書·選舉志】試身言書判。又【韻會】宰相出典州曰判。又通作牉。【字林】牉合其半,以成夫婦。【儀禮·喪服禮】夫妻牉合。又通作泮。【史記·陸賈傳】自天地剖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