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授~獎狀。免~處分。請~批準。
1.人稱代詞。我。
2.姓。
另見 yú
(指事。象兩手相與之形。本義:授予;給予)
同本義
君子來朝,何錫予之?——《詩·小雅·干旄》
怒不過奪,喜不過予。——《荀子》
予,推予也。象相予之形,謂手拔。——《說文》
又如:予寧(給喪假);予齒去角(天生動物賦予齒就不賦予角。比喻事物無十全十美);予賜(予告和賜告);予歸(準予辭官回家);予奪生殺(泛指帝王掌握的生死大權);予決(給予決定或裁決)
予之與奪也。——《淮南子·本經》
予,與也。——《廣雅》
出售,賣
歲適美,則市糶無予。——《管子》
歲孰取谷,予之絲漆;繭出,取帛絮,予之食。——《史記》
贊許,稱譽
主盛處賢,而自予雄也。——《管子·宙合》
天下之人唯各特意哉,然而有所共予也。言味者予易牙,言音者予 師曠。——《荀子·大略》
眾必予之。——《管子·小匡》
另見 yǔ
“予”假借為“余”,我
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宋· 周敦頤《愛蓮說》
又如:予知(自認為聰明);予美(自己所愛的人);予圣(自以為圣人);予一人(古代帝王的自稱);予小子(古代帝王對先王或長輩的自稱;常人對先輩、長者的自稱);予末小子(予沖人,予沖子。古代帝王對先王或長輩的自稱;常人對先輩、長者的自稱);予取予攜(予取予奪。從我處掠取);予違汝弼(古代天子勖勉大臣進諫之詞。言我有過失,你應匡正);予智予雄(自以為聰明和英雄;形容妄自尊大)
然而累汝至此者,未嘗非予之過也。——清· 袁枚《祭妹文》
【唐韻】余呂切【集韻】【韻會】演女切【正韻】弋渚切,音與。賜也。【詩·小雅】君子來朝,何錫予之。【周禮·春官】內史掌王八枋之灋,七曰予,八曰奪。通作與。 又【博雅】大予,樂名。【註】漢明帝永平三年秋八月戊辰,改大樂爲大予樂。 又【廣韻】弋諸切【正韻】羊諸切。與余同。我也。【郭忠恕·佩觿集】予讀若余。本無余音,後人讀之也。【顏師古·刊謬正俗】曲禮,予一人。鄭康成註:余予古今字。因鄭此說,學者遂皆讀予爲余。爾雅:卬,吾,臺,予,朕,身,甫,余,言,我也。此則予之與余,但義訓我,非同字也。《說文》:予,相推予也。余,詞之舒也。各有意義,本非古今字別也。歷觀詩賦,予無余音。又【吳棫·韻補】予當讀與。詩或敢侮予,將伯助予。楚辭:目眇眇兮愁予,何壽夭兮在予。皆無余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