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腳:山~。泰山南~。
(形聲。從林,鹿聲。本義:生長在山腳的林木)
同本義
麓,林屬於山為麓。——《說文》。 按,山足大林也。
林衡每大林麓。——《周禮》。鄭玄注:“竹木生平地曰林,山足曰麓。”
掌攻草木及林麓。——《周禮·柞民》
麓者,林之大者也。——《水經注·漳水》注
林麓川澤。——《禮記·王制》
古代主管山林苑囿的官吏
麓,守山林吏也。——《說文》
主將適螻而麓不聞。——《國語·晉語》
山腳
瞻彼旱麓,榛楛濟濟。——《詩·大雅·旱麓》
又如:山麓
〔古文〕?【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盧谷切,音祿。【釋名】山足曰麓。麓,陸也。言水流順陸,燥也。【周禮·地官·林衡】掌巡林麓之禁令而平其守。【註】平林麓之大小及所生者,竹木生平地曰林,山足曰麓。【詩·大雅】瞻彼旱麓。【傳】旱,山名。麓,山足也。 又【說文】麓,守山林吏也。 又錄也。【書·舜典】納於大麓,烈風雷雨弗迷。【傳】納舜使大錄萬幾之政。【註】亦曰山足。 又與鹿通。【春秋·僖十四年】沙鹿崩。【穀梁傳】林屬於山爲鹿。 又葉錄直切,音力。【易林】被服文德,升入大麓,四門雍肅,登受大福。福,音逼。考證:〔【周禮·地官·林衡】掌巡麓之禁令。〕 謹照原文麓字上增林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