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留下:~跡。~憾。不~余力。
2.排泄大小便或精液(多指不自主的):~矢。~尿。~精。
3.專指死人留下的:~容。~囑。~著。
4.遺失。
5.遺漏:~忘。補~。
6.遺失的東西:路不拾~。
贈與;送給:~之千金。
遺失之物
高祖取 楚如拾遺。——《漢書》
道不拾遺。——《史記·商君列傳》
姓
另見 wèi
遺漏,因疏忽而漏掉
又如:遺珠棄璧(喻遺棄俊才);遺才(有才能而未被發現或重用的人);遺賢(受埋沒而不為世所知的賢人)
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韓非子》
同本義
遺,離也。——《釋言》
遺,亡也。——《說文》
不遐遺。——《易·泰》
羊子嘗行路,得遺金一餅。——《后漢書·列女傳》
行若遺。——唐· 韓愈《朱文公校昌黎先生集》
得人遺契者。——《列子·說符》。注:“棄也。”
君惟不遺德刑。——《左偉·成公十六年》。注:“失也。”
又如:遺簪墜屢(失落的簪和鞋。比喻舊有的東西);遺佚(散失亡佚);遺逸(指散失之物);遺寶(遺落的寶物);遺簡(失散的書籍)
小學而大遺。——唐· 韓愈《師說》
亡矢遺鏃。——漢· 賈誼《過秦論》
遺棄;舍棄
必遺乎今。——唐· 韓愈《朱文公校昌黎先生集》
故舊不遺。——《論語·泰伯》
又如:遺世(拋棄世事,避世);遺榮(放棄榮華富貴,辭官歸隱)
(形聲。從辵(chuò),貴聲。本義:遺失)
遺忘
審毫厘之小計,遺天下之大數。——《史記》
三日遺忘。——《漢書·刑法志》。注:“忽忘也。”
又如:遺失(遺忘;忘記);遺倦(忘記疲倦)
專指死人留下的 。
如:遺光(遺留的德澤);遺表(大臣臨死前寫給皇帝的奏章);遺芳(死后留傳的美好名聲)
殘存。留下
又如:遺孽(殘留下來的壞人);遺噍(殘存未死的人);遺黎(亡國或改朝換代后不事新朝的人民)
地有遺利,民有余力。——漢· 晁錯《論貴粟疏》
不自主地排泄
又如:遺溺(遺尿。不自由的排尿);遺精;遺溲(小便失禁)
朔嘗醉入殿中,小遺殿上。——《漢書》
離開,脫離 。
如:遺體(身體為父母所生,故稱自己身體為父母的“遺體”);遺世(脫超塵世;避世隱居)
遺留
訪其遺蹤。——宋· 蘇軾《石鐘山記》
因遺策。——漢· 賈誼《過秦論》
忠烈遺骸。——清· 全祖望《梅花嶺記》
又如:遺安(指隱居田園,淡泊自守,不以官祿遺留子孫,而遺之以德行);遺下(留下);遺譏(讓后人譏笑)
墮,落下;下垂
又如:遺英(落花);遺粒(遺落的谷粒);遺墜(掉落)
目眇眇而遺泣。——《楚辭》
廢止 。
如:遺寺(廢舊的佛寺);遺塊(廢棄的土塊);遺壤(荒廢的土地)
缺失 。
如:遺火(失火);遺計(失計,失策);遺策(失策,失算)遺逸(缺失);遺算(失算,失策);遺籌(失策,失算);遺兆(失算);遺帙(殘缺的書套);遺計(失策);遺紊(失誤而紊亂)
輸送
強國之民,父遺其子,兄遺其弟,妻遺其夫,皆曰:“不得,無返!”——《商召書》
送交;交付
遺魏王及公子書。——《史記·魏公子列傳》
遺趙王書。——《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遺權書曰。——《資治通鑒》
又如:遺書(投書;寄信);遺使(遣使);遺秉(發放糧食);遺大(賦予重大任務)
以書遺操。
加給
王事敦我,政事一埤遺我。——《詩·邶風》
給予;饋贈
欲厚遺之。——《史記·魏公子列傳》
相遺以水。——《韓非子·五蠹》
置幣遺單於。——《漢書·李廣蘇建傳》
又如:遺賊(給予戕害;遭害);遺賂(贈送財物);遺勞(饋贈;犒勞);遺酌(濟助);遺送(贈送);遺金(贈送金錢)
裘葛之遺。——唐· 魏征《諫太宗十思疏》
另見 yí
〔古文〕【唐韻】以追切【集韻】【韻會】夷隹切,音夷。【說文】亡也。【易·泰卦】不遐遺。【註】用心弘大,無所遺棄也。【詩·小雅】棄予如遺。【註】言忘去不復存省也。【周禮·秋官·司刺】三曰遺忘。 又【正韻】失也。【前漢·賈誼傳】功不遺矣。【後漢·桓榮傳】慮無遺計。 又【集韻】餘也。【禮·樂記】有遺音者矣。【註】有不盡之音。【屈原·離騷】依彭咸之遺則。【註】遺,餘也。 又留也。【書·大誥】寧王遺我大寶龜。【左傳·昭十九年】古之遺愛也。 又【字彙補】便旋也。【前漢·東方朔傳】小遺殿上。【南史·謝幾卿傳】小遺沾令史。【註】卽俗言小便也。 又【正字通】遺遺,與委蛇通。【戰國策】出遺遺之門。【註】言其路逶迤也。【管子·樞言篇】遺遺乎若有從治。 又姓。魯費宰南遺之後。 又【廣韻】【集韻】【韻會】以醉切,遺去聲。投贈也,餽也。【周禮·地官·遺人註】以物有所餽遺也。【左傳·隱元年】請以遺之。 又【玉篇】余恚切【正韻】於位切,音。又【集韻】徐醉切,音遂。盈之切,音怡。愈水切,音唯。義同。 又【集韻】【韻會】旬爲切【等韻】似爲切。與隨同。謙以下人也。【詩·小雅】莫肯下遺。【註】遺,音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