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剝奪:~革。~職。
2.脫去;解下:解佩而~紳。
廢弛 。
如:褫散(解散);褫落(脫落;掉下;廢弛敗落;解脫)
革除 。
如:褫奪(剝奪);褫官(革除官職)
(形聲。從衣,虒(sī)聲。本義:奪去衣服)
奪去 。
如:褫氣(奪氣,喪失氣勢)
扯住 。
如:褫住(扯住)
同本義
乃褫豪民衣自衣。——明· 高啟《書博雞者事》
念解佩而褫紳。——《雪賦》
又如:褫衿(剝去衣冠。舊時生員等犯罪,必先由學官褫奪衣冠,革除功名之后,才能動刑拷問)
終朝三褫。——《易·訟》
【唐韻】池爾切【集韻】【韻會】丈爾切,音豸。奪衣也。【易·訟卦】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疏】三見褫脫。 又【集韻】丑豸切,音。義同。 又【廣韻】衣絮編也。 又演爾切,音酏。福也。 又相支切,音斯。余支切,音移。義同。 又【韻會】直吏切,値去聲。解也,脫也。【荀子·非相篇】極禮而褫。【註】直吏反。 又【廣韻】直離切【集韻】知切,音馳。蓐衣又曰褫氊。考證:〔【荀子·非相篇】極禮而褫。【註】讀去聲。〕 謹照原文讀去聲改直吏反。